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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365.com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在铁岭启动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15 16:4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我省“七五”妇女普法规划,落实妇联组织普法责任,将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乡村,送到妇女群众身边,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引导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实践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巾帼力量,省妇联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3月3日,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者将法律知识和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送到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妇女群众身边,标志着我省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在全省正式拉开序幕。

  活动中,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平顶堡镇妇联、建设村妇联进行了结对签约。律师志愿者承诺为乡村妇女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妇女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的简要知识,现场解答了妇女群众的咨询提问。省妇联、铁岭市妇联向妇女群众发放了《公民七五学法用法读本》《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活动后,律师志愿者走访了铁岭县北山苗木专业合作社,为农村妇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作面对面的解答。

  法律讲座环节,法律专家认真讲解法律知识,群众听讲聚精会神。法律咨询环节,当地妇女积极提问,法律专家精准解答,活动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活动结束后,妇女群众围着律师志愿者不愿离开。妇女群众纷纷表示,省妇联的活动太好了,城市里高水平的律师来到了我们村里,成为了我们身边的法律顾问。今后,我们再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就可以直接问律师了。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将整合对接律师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资源,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各级妇联将依托现有阵地、载体,充分利用乡村橱窗、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整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重点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农村妇女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平安家庭”创建的主要内容。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每年至少要覆盖三分之一的村,力争三年实现全省村级全覆盖。省级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站和省留守妇女儿童之家每年要组织2-3次普法讲座、咨询活动。通过三年时间,开展妇女普法乡村行活动,使广大妇女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提高,能够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平安家庭”创建,为法治辽宁和平安辽宁建设贡献力量。

    妇女群众及妇联干部100余人参加了活动,省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红莉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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