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家庭文化构建既要传承又需创新——辽宁省“建设和谐家庭 传承良好家教 弘扬优秀家风”座谈会综述
日前,辽宁省文明办、省妇联、省社科联、营口市委联合在营口市举办辽宁省“建设和谐家庭 传承良好家教 弘扬优秀家风”座谈会。来自辽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党校的专家学者、妇联干部和热心人士100余人,围绕“家庭家教家风”主题进行热烈研讨,交流研究成果,阐述学术观点,介绍实践经验,形成了很多创新的理论观点,针对如何建设家庭文明,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较强的对策与建议。
优秀家庭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相袭的精神血脉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国两相依。研讨认为,优秀家庭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相袭的精神血脉,全社会要注重家庭文明建设,传承优秀家庭文化,崇德守法、向善向美,携手共筑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辽宁警察学院吴润平副教授认为,弘扬中华民族家国情怀,广泛传播良好家风家训,全面深化家庭文化、家庭教育,探索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推动文明和谐家庭新风尚的形成,可以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坚实基础。
来自渤海大学的樊亚茹则认为,传承优秀家庭文化,要注重家长言传身教,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影响着孩子做人、做事、学习习惯的形成以及人际交往等方面。作为父母和家长,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构建新时期家庭文化必须继承优秀传统“家文化”
我国优秀传统“家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主要特征的优秀家风家训理论与实践,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研讨认为,构建新时期家庭文化,要继承优秀传统“家文化”,使优秀的家规、家训、家风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促进家庭和睦、人民幸福、社会和谐。
与会者认为,要注重立家规。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守国法,国无长治久安;不遵家规,家无孝亲和睦。
要注重传家训。所谓家训是指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中国古代家训是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许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成为个人修身齐家的典范,脍炙人口,传承至今。
要注重扬家风。所谓家风即门风,指的是一个家庭在代代繁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传统习惯、道德规范,以及待人接物、为人处世之道等,其核心内容指一个家庭的思想意识方面的传统。中国古代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的一部分,与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等密切相关,历久弥新,不断传承。
来自辽宁大学的邵凤丽提出,耕读传家是传统家族治家的根本,耕读兼备是古代农耕社会模式下、科举盛行时代的家庭选择,社会上广泛形成了耕读传家的家风。随着时代的发展,面对中国社会由农耕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现状,“耕读传家”的家风依然值得传承和弘扬,只是“耕”不再仅仅局限于耕地,而是如孟子所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只要专心致力于某一事业都可以说是“耕”,“耕读传家”的内涵随之变化,实现创新性的传承。
新时期家庭文化建设在实践中创新发展
家庭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浸润文化。家庭文化建设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做到百姓生活中去,做到群众身边去。
与会者表示,推动家庭文化建设要坚持顶层设计,走“机制化”发展之路。要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而不能“一阵风”,要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加强调研评估,改变项目实施终结才调研评估的做法,坚持边实施、边调研、边评估、边改进,使活动达到最优效果;加强表彰激励,将家庭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更高层次的考评体系,更大力度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加强救济,体现在对困境家庭的物质和精神救济以及对家庭文化建设工作相对薄弱环节、薄弱地区的工作救济上,实现共同推荐、共建共享。
座谈会上,沈阳油漆厂退休干部姜艳华建议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并围绕家庭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机制。推动党政部门出台有利于家庭友好的政策。锦州市凌河区妇联建议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对见危不救等公德失范行为的社会控制约束体系。
与会者认为,推动家庭文化建设还要着眼于见诸日常,走“常态化”发展之路。家庭文化建设可以通过打造一些平台和载体来推动,形成工作的常态。
此外,推动家庭文化建设要接地气聚人气,走“群众化”发展之路。要抓好村(社区)一级,广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抓好家庭成员中“老”“小”两头力量优势,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议好家风”活动。另外,还要逐步推进“最美家庭”由寻访向争创发展,形成一套良性循环的机制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