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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01 14:10:00

 

 

   

第一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是在辽宁省委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团结、动员全省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积极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三)代表我省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妇女儿童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参与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指导省妇联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基金会、学会、协会的工作,促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我省对外友好交往,开展对外合作。

(七)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妇女联合会机关

2.辽宁省妇女教育培训中心

3.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研究中心

4.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

5.辽宁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99.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88.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8.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73.41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服务费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23.63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及本级横向拨入经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14.47万元,主要是上年尚未完成的项目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3041.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2.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87万元。

2.项目支出1373.42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特困妇儿救助专项;业务费(用于三八、六一节系列活动、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再就业、巾帼建功活动、家庭教育活动及组织建设工作、妇儿工委工作等);妇女工作经费(用于女性素质工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工程、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工程等工作)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145.31万元,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办公费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58.21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原因在于有些项目未完成政府采购流程,费用尚未结算;有些项目有质保金尚未支付;还有些项目经费拨入较晚,项目尚未开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48万元,项目支出1276.9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8.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44.86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5.42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等支出

3)事业运行207.18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4)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1.5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7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7.2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1.88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3)死亡抚恤2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3.医疗卫生支出58.4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0.3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8.0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0.2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0.25万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少支出6.8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10.23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2.19万元,减少99.55%,当年接待任务较少,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预算(预算也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4.84万元,减少54.76%,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比2015年决算减少20万元,下降47.06%,主要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辆,大大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15年决算减少1.24万元,减少10.81%, 2016年出国人员出国天数比上年少,相对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17万元,减少94.44%,当年接待任务较少,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决算(2015年决算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8.60万元,减少60.27%,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10.2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赴澳大利亚进行儿童社区保护工作的培训, 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人员工作午餐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3人,0.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妇联本年收入合计3285.12万元,比上年3360万元减少74.88万元,减少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8.08万元,比上年3328.45万元,减少240.37万元,减少7.22%)。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和压缩部分项目经费。具体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支出收入2620.49万元,比上年2720.27万元减少99.78万元,减少3.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539.30万元,比上年472万元增加67.30万元,增加14.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64.53万元,比上年90.03万元减少25.5万元,减少28.32%;住房保障支出收入60.80万元,比上年47.7增加13.1万元,增加27.4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6年度无收入, 2015年度收入30万元。 

本年度支出合计3041.38万元,比上年支出3783.48万元减少742.1万元,减少 19.61%(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78.46万元,比上年3674.37万元,减少895.91万元,减少24.38%)。主要原因在于:有些项目政府采购流程未完成,款项未支付;有的项目年底才拨入,项目未开展。具体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1.94万元,比上年支出3133.93万元减少741.99万元,减少2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78万元,比上年445.45万元支出增加85.33万元,增加19.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41万元,比上年69.09万元支出减少10.68万元,减少15.46%;住房保障支出60.25万元,比上年45.01万元支出增加15.24万元,增加33.86%;2015年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万元,2016年度无这2个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省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35万元,比2015年减少39.61万元,降低16.51%,主要原因是当年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幅度较大,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省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妇联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省妇联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34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6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项目在设计时没有前瞻性,执行时导致指标完成时间延后;二是有些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项目完成所需时间较长。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绩效管理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预算执行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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