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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北新区:借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之机 探索创新妇联参与家事纠纷调解模式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15 14:46:00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省妇联抓住家事审判改革的契机,指导妇联组织发挥优势,采取建立家事调查调解员队伍、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购买专业化服务、开展诉调对接等措施参与家事审判改革中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依法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妇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妇联组织参与家事审判改革的成型做法。下面就由小编带你来看一看各地好经验。

  2016年,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被全国列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沈北新区妇联抓住这个有利契机,会同区法院采取多项新措施,创新妇联参与家事纠纷调解的新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一年多来,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数达692件,调解237件,接受咨询家庭178个,成功挽救死亡婚姻82个,帮助妇女306人,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家事纠纷调解联动机制。

  一是区妇联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局、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家事案件联合化解机制的建议》,各部门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合力解决家事纠纷尤其是妇女维权问题;二是建立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队伍,抽调各街道和社区妇联干部为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对辖区内的家事纠纷及时进行情况调查,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纠纷状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等。

  二、打造家庭纠纷调解温馨阵地。

  2017年3月,沈北新区妇联在区法院二楼家事法庭办公区,同法院共同设置了心理咨询室、调解室、儿童观察等功能室,调解室内购置了体现家的温馨和谐的家具摆件等,儿童观察室内设有沙盘和儿童娱乐区。

  在解决家庭矛盾纠纷中,调解发挥了关键作用。如:孟某因丈夫李某家暴而提起离婚诉讼,但丈夫李某不同意离婚,并且否认家暴行为,而孟某又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时我们将夫妻二人引入心理咨询师处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疏导过程中,李某承认了多年的家暴行为,并为其家暴行为后悔得痛哭流涕,最后经多方做工作,二人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孟某在此段婚姻关系中得到解脱和释放。

  三、建立今生缘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岗。

  2016年初,沈北新区妇联经过走访调研,同区法院、区民政局共同建立了“今生缘工作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区政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形式聘请两名心理咨询师到“今生缘工作室”为当事人服务。对于前来离婚的夫妻先引导到“今生缘工作室”,由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咨询调解,并将相关的家事法律知识教育寓于心理疏导中,化解了夫妻矛盾,给予妇女极大的帮助。例如:在一起女方诉男方离婚案件庭审中,法官感到原告虽坚决要求离婚,但一直不与被告交流,而被告一直重复不想离婚,心理压力很大。此时,今生缘工作室的心理咨询师及时介入,经过单独交谈心理疏导,被告来到原告面前,半跪着拿出了一把门钥匙放在原告手里,诚恳地说,“希望你收下我家这把门钥匙,不管我俩是否真的一定要离婚,我的家里一直都会给你保留一个位置。”原告当场泪奔,与被告相拥而泣,最后双方经法庭调解和好,夫妻携手回家。

  四、多方法全方位维护妇女权益。

  一是设立妇女“绿色通道维权热线”。帮助受到家暴的妇女第一时间报警、伤情鉴定、及时固定证据,同时连线法院家事审判“绿色通道”,为受害人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二是设立人身保护令。为家事纠纷中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使受害妇女能及时维权,遏制家暴行为。三是创立离婚证明新文书。家暴过后,更多人陷入离婚的窘境,很多人怕离婚后,个人信息被暴露。为保护妇女在离婚案件中的个人隐私,我们同法院创立了新文书——“离婚证明书”,有效保护离婚妇女的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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