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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波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2-12-04 13:54:00

  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论坛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28日)

  许  波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在“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和“12.4”我国法制宣传日相继到来之际,省妇联和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在这里召开“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专题研讨会。这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

  刚才,大家围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主题,结合政法工作实践进行了研讨。有对家庭暴力产生原因的分析,有对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有对国家和我省反家暴立法的建议。大家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了认真准备,谈的很好,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又有一定的理性高度。会后,省妇联要进一步整理和深入研究。

  长期以来,我省女政法工作者作为全省妇女中的优秀群体,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自觉肩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勤奋敬业、积极奉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特别是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的成立,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的职业优势,积极组织动员女政法工作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大局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在相关业务部门和岗位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依法维权工作网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更加有效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促进妇女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里,我代表省妇联向全省女政法工作者,向一贯支持妇联工作的省政法委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

  下面,我就女政法工作者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自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后,首次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之中,这是我们党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作为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战略,是中国妇女运动新发展的显著标志。基本国策是国家政策的最高层次。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实际、与当代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妇女儿童事业越来越重视,认识越来越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也共同努力,积极探索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妇女与男性发展机会不均等,妇女权益保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就业中的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妇女政治参与面临诸多障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还有一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妇联每年接待信访案件中,家暴投诉占10%左右等等。这表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站在保障妇女人权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并且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动全社会增进贯彻这个基本国策的共识。尤其是在座各位作为直接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者,更要增强贯彻这一国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把十八大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创新举措,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

  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载体,创新机制,推动国策落实,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省妇联将通过一些具体举措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希望得到政法界同志们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形成为妇女儿童开展社会化维权的合力。一是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开展通过设立“宣传活动月”,举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设先进性别文化”高层论坛和各种宣传专题、专栏以及大型晚会,开展基本国策进党校、进机关专题讲座和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课题研究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知晓度,推动社会性别理念进入决策主流。二是实施源头维权。在更多领域和更多方面,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积极参与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制定。比如,象刚才大家对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建议,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精神和社会性别理念,纳入具体法规政策,使妇女儿童群体普受惠、长受惠。三是实施“女性素质工程”。通过办班等方式,持续开展一系列培训教育和实践活动,提升女性群体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促进妇女平等发展。四是实施实事维权。围绕改善和保障妇女儿童民生,今年我们办了十件实事。下步,还要继续办好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单亲贫困母亲安居、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助学、留守流动儿童关爱,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等实事,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儿童解忧。五是实施社会化维权。要继续抓好咨询投诉、普法宣传、司法保护、维权监督、社会救助“五大维权网络”建设,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格局。

  三、充分发挥女政法工作者优势,做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表率

  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是省妇联的主要团体会员,女政法工作者是妇女中的精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神圣职责的直接承担者,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省妇联希望你们:

  一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昨天,我们省妇联和省法、检、公、司五部门已联合会签了“关于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法、检、公、司系统具有法律赋予的直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能的基层部门和岗位,特别是在女政法工作者的工作岗位上普遍开展创建工作,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优先保护,真正形成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我省“维权合议庭”工作开展的非常好,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且很有可操作性,要继续抓实、抓好。希望女政法工作者们要自觉带头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工作实践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积极参与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要结合本职工作,依法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力度,勇于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伸张正义;要踊跃参加妇联组织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基层的“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把法律服务送到妇女儿童身边,促进广大妇女儿童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要积极推动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既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实践和理念的总结,也是对人民诉求的积极回应。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对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越来越渴望。而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和倡导健康合理的社会行为模式,使社会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希望广大政法工作者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的宗旨,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法律知识,要积极参与反对家庭暴力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立法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建言献策,从源头上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带头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建议献策,做出贡献。

  三要发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政法战线专业性强、职业要求高,女性在这个领域工作,要有更高的素质,更多的付出。希望大家发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用知识武装自己,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投身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不懈的努力和不凡的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展示女政法工作者的时代风采。

  同时,省妇联也希望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的承担起联系、引导、组织和服务女政法工作者的职能,定期开展有益的活动,关心女政法工作者的身心健康,促进政法系统女干部素质提升,为做好我省政法战线的工作,特别是为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再立新功。省妇联也将努力为大家开展活动,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创造条件。

  同志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满怀激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谱写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篇章,为建设富庶文明新辽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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