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妇联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纪念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按照省市妇联要求,元宝区妇联结合本区实际,于11月份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精心安排部署
元宝区妇联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的具体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元宝区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反家庭暴力系列活动。一是通过在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以“反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口号,制作LED电子屏和悬挂宣传条幅;通过10块系列展板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知识和反家庭暴力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各街镇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契机,举办各具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吸引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反家庭暴力法》。八道社区11 月 23 日举行“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向群众进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待妇女咨询,对她们进行心理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和指导,并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讲解说明。
三、积极发挥妇联组织阵地作用,做好反家庭暴力培训工作
各街镇妇联注重发挥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妇联阵地作用,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对巾帼骨干进行培训。培训妇联维权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为纪念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进一步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11月23日上午9点金山镇妇联组织社区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15人在国家电网门前举办了一场主题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的反家暴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围绕宣传主题,现场张贴宣传标语,向辖区居民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家庭暴力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受到在场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是面向妇女群众进行培训。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她们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真正地落到实处。11月21日元宝区六道口街道妇联在六道口党员活动站组织辖区40多位妇女,举办了反家暴法律知识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格律法律咨询中心的刘律师主讲。刘律师通过由简入深的方法对“反家暴法”进行了阐述,让大家清楚不能以暴制暴,要用法律方式来保护自己。
四、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服务作用,做好基层维权服务
一是抓住重点,基层妇联积极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深入到社区(村)开展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重点做好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投诉受理、求助帮扶、心理辅导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二是关注苗头。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家庭暴力等涉及妇女儿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维权服务落实在基层、送到妇女儿童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