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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妇联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7-11-30 15:07: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纪念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按照省市妇联要求,元宝区妇联结合本区实际,于11月份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精心安排部署

    元宝区妇联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的具体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元宝区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反家庭暴力系列活动。一是通过在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以“反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口号,制作LED电子屏和悬挂宣传条幅;通过10块系列展板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知识和反家庭暴力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各街镇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契机,举办各具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吸引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反家庭暴力法》。八道社区11 月 23 日举行“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向群众进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待妇女咨询,对她们进行心理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和指导,并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讲解说明。

    三、积极发挥妇联组织阵地作用,做好反家庭暴力培训工作

    各街镇妇联注重发挥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妇联阵地作用,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对巾帼骨干进行培训。培训妇联维权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纪念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进一步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1123日上午9点金山镇妇联组织社区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15人国家电网门前举办了一场主题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的反家暴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围绕宣传主题,现场张贴宣传标语,向辖区居民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家庭暴力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受到在场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是面向妇女群众进行培训。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她们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真正地落到实处。11月21元宝区六道口街道妇联在六道口党员活动站组织辖区40多位妇女,举办了反家暴法律知识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格律法律咨询中心的刘律师主讲刘律师通过由简入深的方法对“反家暴法”进行了阐述,让大家清楚不能以暴制暴,要用法律方式来保护自己。

    四、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服务作用,做好基层维权服

    一是抓住重点,基层妇联积极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深入到社区(村)开展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重点做好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投诉受理、求助帮扶、心理辅导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二是关注苗头。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家庭暴力等涉及妇女儿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维权服务落实在基层、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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