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依法治安
狠抓依法治安
刚刚闭幕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狠抓依法治安。依法治安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安监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安工作长足发展,但离总书记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当前,一些地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刀不快、腰不硬”的问题依然突出,少数地方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和企业一起弄虚作假;少数地方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导致执法失去了应有的惩戒震慑作用。甚至还有一些县级安监局因为仍是部门内设机构或事业单位而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狠抓依法治安,一要加快推进立法立规立标工作。要重点推动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特别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在法律法规标准上查找漏洞,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力度,抓紧制定出台一批强制性标准。未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年内要有大的进展,推动设区的市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问题。
二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对典型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公开曝光,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推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三要加强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要以《安全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手册》为基准,推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制定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形成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学院和网络学院作用,加强专业能力培养。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完善监管执法保障机制。
四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针对事故调查处理周期长、落实差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挂牌督办、工作督导等机制,对超出事故调查法定时限的要及时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事故调查时效性。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还将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法治不彰,法之不行。2017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监督检查462.3万次,实施行政处罚13.4万次,罚款32.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3%、27.8%和57.9%。而同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2%和12.1%。特别是7月至11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实践证明,严格执法,尤其是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对于防范事故、关口前移成效明显。今年要继续加强立法普法执法,做好行刑衔接,多措并举推进依法治安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