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辽宁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网上自荐
你知道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吗?
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来自生产一线的楷模,是带领父老相亲勤劳致富的领路人,是志愿服务的先锋,是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集体和个人。
我省首次面对社会公开推荐10个巾帼文明岗和10名巾帼建功标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总体部署,响应全国妇联“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号召,组织动员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省妇联创新“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评方式,开辟新途径、挖掘新亮点、打造新特色,首次面对社会公开推荐10个巾帼文明岗和10名巾帼建功标兵。
申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巾帼文明岗
1.岗员构成达标。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组织机构健全。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建有专门领导小组,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3.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岗员中须有获得过各级岗位技术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4.服务规范高效。有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服务热情周到,行为文明规范。
5.创建氛围浓厚。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工作环境整洁美观。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6.岗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高效的团队,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7.管理科学规范。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指标,有符合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特点的创建办法和考核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8.示范作用明显。岗位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岗组应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同级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
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同级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如何申报
申报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岗组及个人,登录828-365.com网站“公示公告栏”活动信息内下载推荐表,表内填写不超过500字的事迹,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事迹感人,文字准确。
申报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2018年1月15日,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或所在街道党工委公章后邮寄到省妇联妇女发展部(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省妇联404室),岗组、个人工作照片(JPG格式,大于3M)、短视频(分辨率为标清4:3拍摄720*576;高清16:9拍摄1280*720,时长不超过2分钟)等电子版材料打包标注“***申报巾帼文明岗(或巾帼建功标兵)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1750937782@qq.com)。
联系电话
024-23250109
审核评定
省妇联按照评选条件初审后,确定20个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20个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在828-365.com网站或巾帼秀辽宁微信平台公开展示,进行网络投票。省妇联将于2018年“三八节”前夕公布结果。
姐妹们,只要你符合以上条件,只要你觉得自己足够优秀,只要你想展示你的风采,快来报名吧,还可以推荐你觉得合适的人选哦!